“我好生氣” (尤牧師)
經文﹕以弗所書4﹕26-27
2014年2月9日
引言﹕
1)
生氣的事實﹕美國 “獨立宣言”的作者,美國總統積佛遜有許多著作,其中一本廣受讀者歡迎的是 “生活的規則”(The Rules of Living)在書中他提及許多作人的原則,特別是如何控制怒氣的方法。他說﹕ “如果你生氣,先從一數到十,才說話”。他又說﹕ “如果你非常非常生氣,那你要先從一數到一百”。每個人都會有生氣的經歷,從嬰孩開始,他可以哭鬧到天崩地裂,死去活來,如果你不將他抱起來。我們見成年人氣到臉紅脖子粗,兩眼冒出兇光,好像就快心臟病發一樣。我們人人都常常生過氣。也曾經因別人的生氣受過害。
2) 生氣的定義﹕生氣是一種對人,對事不滿而發出的不友善態度,是一種強烈的情緒表達。有些人很容易生氣,另有些人比較會忍氣,而是不將內在的氣發出來,這正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教育﹕ “喜恕哀樂不形於色”。可惜的是這種 “內藏生氣”不是最好的方法。我有兩位同作牧師的好朋友,是很會 “忍氣”的人,但兩個人都因此而早死。反過來,有人生氣自己不死,卻去傷害或殺害別人。故此,控制怒氣是一門很重要的學問,不止是當總統的人用得到,每一個人都可用得到。
為什麼人會生氣?無法盡舉,只略提數點﹕
1)
世界一切實在太遭﹕有人生氣是因世上壞事是如此之多,不生氣怎行?例如與你同在路上横冲直闯的駕車人士,你辦公室那些笨蛋,加上那毫不講理的上司,學校的老師啥都不懂,還有那些拼命拿分的同學,加上蠻不講理的鄰居,令人討厭的親戚,加上教會中一些從不作事卻咀巴不停的閒人,這只是略略提出幾點而已。世上多少人從不守法,不守規則作人,偷騙,扒搶,無所不用其極,從不說真话,暗裏藏刀。你身處這些人中,怎能不生氣?假如你所說的都是真的,那你又能怎麼樣?生氣就解決問題嗎?難道從有人類起,世界不就是這樣子的嗎?假如你不能改变世界,那又何必要生氣呢?
2)
總要有人主持公道﹕有人说這不是指自以為義,這乃是指人人對社會的公道都有責任,人人都有責任改正社會不公現象。為人父母者,當然有這天職,有責任糾正兒女的過失。當老師的應有改正學生的責任。政府官員,警察,都有這責任,不然,社會豈不是越來越糟嗎?不過,對社會許多不公平的事,假如人人都要出手糾正,會有好結果嗎?豈不是變成一個無法無天的社會,人人作他認為對的事,到底誰才是真理擁有者,誰給你權柄去糾正別人的過失?
3)
眼見不義心中積怨﹕最好的例子是 “浪子”故事中的大兒子,只要看小兒子的胡作妄為,不只沒有受到懲罰,罪有應得,反而得到父親的寬大,並且給他豐盛的歡迎,是大兒子從沒得到的。另一個例子是該隱對亞伯的嫉妒,因為自己的祭物不蒙神悅納,心中大大怨恨。怨恨能使人生氣,希望你心中積怨不會導致殺人。
4)
人家辦事不如我意﹕世上有人永遠覺得只有他是最對的,只有他的辦事方式才是最好的,如果有人辦事方式不合他的意思,他會大發雷霆。家庭,朋友,工作地方,甚至教會,都會有這些人。不少婚姻破裂,友誼中斷,甚至教會分裂受害,都是有人強橫他的主意。約拿先知就是這樣,他因為神對尼尼微人的宽大作法不如他意,就大大發怒,甚至要死。
5) 若要生氣何患無由﹕一個人若要找理由發脾氣,找理由是很容易的。有人發脾氣是為了推卸責任,又有人發脾氣是要掩飾自己錯誤,又有人用脾氣去威脅別人,迫人妥協,或要引人注意,或用作報復手段。脾氣是一個犀利武器,用得過份,總會傷人。
聖經對脾氣的教導﹕(弗4﹕26-27,雅各書1﹕20)
1)
指出事實並非贊同﹕ “生氣卻不可犯罪。”(4﹕26)這裏指出生氣的事實,並不贊同生氣是好事。並且指出生氣的危險,會導致犯罪。聖經記述不少人類罪性,弱點,目的是指出人性罪的本質,不是為贊同或接納人的弱點。神知道人性,生氣會導致犯罪。故此,特別提出警告。
2)
若要生氣不可持久﹕ “不可含怒到日落”(4﹕26b)這是勸人生氣之後要盡快放下,不要一直含恨在心。 “日落”是猶太人一天的結束,意思是不可有 “隔夜仇(氣)”。這是一個很重要處理生氣的原因﹕不可記恨,不要有宿仇存在,不少人對別人生氣,記恨,一輩子不忘記,甚至想找機會報復,心中越想越氣,聖經要我們盡快忘記,放下。
3)
小心不給魔鬼餘地﹕ “不給魔鬼留地步。”(4﹕27) “地步”原文是 “立足點”,在戰術上是指 “灘頭陣地”。我們天天都在與魔鬼作屬靈斗爭,而生氣最容易讓魔鬼在我們心中佔領一個引誘我們犯罪的基地。魔鬼會利用我們人性的弱點,在生氣時鼓吹我們說壞話,作錯事,傷害人,不榮耀神。我們生氣時,應當馬上求神赦免,幫助,按耐火氣,管理我們心思,免得魔鬼有機會得寸進尺,引誘我們繼續犯更大的罪,像该隐一样。
4)
生氣不會有好結果﹕ “因為人的怒氣不會成就神的義。”(雅各書1﹕20)有人用耶穌在聖殿趕出作買賣的例子來為自己生氣辯護,說耶穌也生氣。我們要記住,耶穌趕出在殿中作買賣的人,沒有一點個人成份在內,我們人生氣多是有个人為成份在內。其次,耶穌是神,他若生氣不會出事,我們是有罪的人,不能與耶穌相比,我們若常常生氣,遲早必會出事。你見過生氣造成好結果嗎?反過來多少嚴重罪惡都是因生氣引起的。故此,我們要作聰明人,不要隨便生氣。
控制怒氣聖經有道理﹕
1)
生氣是一種選擇﹕ “人不制服自己的心,好像敗壞的城邑,沒有墻垣。”(箴言25﹕28)這是控制怒氣最好的起點﹕人能夠控制,也應該控制自己的心,要不要發脾氣。有人諉稱他生下來就有壞脾氣,這其實是一個很差的藉口,不是事實。每個人都有與生俱來犯罪的本性,但並不是因此就可以放肆去犯罪,然後推卸自己的責任。學會控制自己的心正如堅固的城墻,不容易被敵人攻破。
2)
容易發怒是愚笨﹕ “不輕易發怒的大有智慧,性情暴燥的,大顯愚妄。”(箴言14﹕29)我們要明白,怒氣只能使事情更糟,不會使事情變得更好。沒有人能用怒氣去改變任何人,特別是去將壞事變成好事,怒氣只會使雙方都受傷害。如果你會內忍,那傷害的是你自己。故此,下次你快要光火之時,拜托你再三思想考慮才發火。
3)
你有可能是錯的﹕ “人一切所行的,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,唯有耶和華衡量人心。”(箴言16﹕2)大部份人都認為自己是對的,可以名正言順發脾氣去責備犯錯的別人。問題是﹕你能肯定你是對的,對方是錯的嗎?誰來作正確的判斷誰是唯非呢?你主觀的判斷會不會錯呢?就算對方是錯,他也有權犯錯呀。神何時委托你作為審判官或警察呢?你為何自告奮勇呢?
4)
若有怒氣慢慢發﹕ “愚妄人的腦怒立時顯露,通達人能忍辱藏羞。”(箴言12﹕16)記得傑佛遜總統的話嗎? “你若生氣數十下才說話,你若非常生氣數一百下。”這是說你不要 “馬上”光火,花時間去聽人家理由,給自己時間再三考慮,明白各種真像,你會有更正確的心態去說話。想想光火對雙分關係的傷害,是理論重要還是與對方關係重要?為何要大鬧一場心中才痛快?你若能拖延光火時間,肯定對你,對人,對事情會有好幫助。我們常見到的是﹕馬上光火,後悔莫及。
5) 採取更好的方式﹕ “人有見識,就不輕易發怒,寬恕人的過失,便是自己的榮耀。”(箴言19﹕11)有人以為容易饒恕人是軟弱的表現,但神卻認為是智慧的表現,雅各鼓勵我們盡力去挽回犯錯的弟兄, “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中回轉,就是救一個靈魂,並且遮蓋許多的罪。”(雅各書5﹕2)保羅說﹕ “愛是不輕易發怒,愛是不計算人的錯。”(林前13﹕5)
真理應用﹕
1)
時時作智慧人﹕聖經的教導和現實生活上的實例,都証實容易發怒不是智慧的選擇。大部分時間,生氣和驕傲是緊緊相連的。時常自以為是的態度不是智慧的態度。故此,小心不要隨便生氣,在要生氣之前,思想有沒有比生氣更好的表達方式。
2)
先三思後才行﹕未發怒之前,要先考慮到發怒可能帶來的惡果,想一想你有沒有可能是無知,或根本上你是錯的。想一想為什麼對方這樣作,有什麼原因理由,有什麼地方你不知道,不明白。在你未光火之前,你有“能收能放”的權利,一旦光火了,你就失去收回的權利。小心,小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