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過份幫忙”
(尤牧師)
經文﹕哥林多前書13﹕4-8
2012年12月9日
引言﹕
(1) 生活經歷常見的事﹕你有否見過有時候,人家對我們的好意幫忙是
“越幫越忙”?答案是﹕有的。我們不只見過,也經歷過。有時候人家想幫我們忙,結果是﹕“過份幫忙”。有些人的幫忙使人厭煩,令人討厭,叫人窒息,甚至含有不良動機,有控制他人的意圖。其實,這類人說是在幫助別人,實在是為他們自己的利益目的。
(2)
信徒生活常見的事﹕我們幫忙別人,怎能知道是毫無條件呢?是完全出自無私的動機呢?其實在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中,沒有“全無自私”動機的事,在某些程度上我們都包含有一些自己希望得到的結果。我們要祈求神的幫助,使我們在幫助別人時,能作到“毫無私心”的程度。其中一樣可以測量的是﹕在你所貢獻出錢出力幫助他人之後,你所作的沒人讚賞,沒人過問,沒人注意。在那種情形之下,你的心態是怎樣?
你的幫忙太過份﹕
(1)
別人不要你幫忙﹕我知道有些人很容氣,害羞求人家幫忙,故此,自動提出幫助實在有必要。不過我所說的是﹕當別人沒請你幫忙,根本就不想你幫忙,你卻是硬要去幫忙,不請自來。這種幫忙就是“太過份”。當人家不想你幫忙,或拒絕你的自願幫忙,而你卻不放手,硬要插手別人的事,那就是“過份行為”。這樣作只會妨礙別人的生活步調,甚至破壞人際關係。你根本不是在幫忙,只是在干涉他人的生活。
(2)
成為別人的負擔﹕當你的幫忙,不只沒有解決別人的難題,反而使他們的問題更複雜,更困難,更大更多,影響別人自己解決難題的能力,那你的好意事實上成為他們的負擔。這種情形的出現,大多數是你自以為你的能力比他們高,方法比他們好,但你根本沒讓他們先自己解決自己的難題,讓他們成長。
(3)
使別人覺得窒息﹕這是在你幫忙別人的過程中,你給對方太大壓力,完全奪取他人的自由,喧賓奪主,不給他們任何機會去面對和解決難題,這種方式的幫忙,結果是使對方變成無用。這種情形常發生在很專橫的父母身上,他們為兒女作一切一切,兒女根本沒機會學習成長,這根本就是窒息兒女成長的行為。
(4)
藉幫忙控制對方﹕有些人幫忙別人的目的,其實是為自己的利益,通過幫忙去操縱,控制別人,以達到自己的自私目的。最明顯的是商業廣告﹕用我的化妝品,你會更漂亮,你開我們的汽車,你會更有信心,穿我們的衣服,你會更高貴。其實這都是商人“操縱”消費人的手段,他們的目的﹕從你身上賺錢,有些人自願幫忙別人,其實他們是在操縱你,控制你,使他們得好處。
幫助人要作得合宜﹕(哥林多前書13﹕4-8)
這五節經文中列舉14種“愛別人時必須注意的事項”,那一樣最重要,各人喜好看法不同,我試選出四樣﹕
(1) 愛心幫忙要耐心﹕
“愛是恆久忍耐”(13﹕4)絕大多數情形下,求助的人,在能力上肯定比不上他請求幫助的人。故此,如果有一個能力不及你的人請求你幫忙,你必須對他的能力低,領會了差有忍耐的心態。你不能不分因由,一手接過來,為他作成他不能作的事,乃是耐心解釋,教導,指點,使他學習明白,希望將來類似問題出現時,他能夠自己解決。
(2) 愛心幫忙要謙卑﹕ “愛是不自誇”,(13﹕4b)一個能力高,智慧強的人去幫助一位能力低,智慧弱的人,是很難表現謙卑的態度,但這正是聖經的教導。驕傲使你對人的幫助失去意義和價值。我們的態度,別人會看出來。這樣你所付出的代價,時間,力量,甚至金錢,就沒有價值。存驕傲的態度去幫助人,只會造成別人的反感。
(3) 愛心幫忙要尊重﹕ “愛是不張狂”,(13﹕5)張狂又作粗暴無禮,這是驕傲的表現,是輕看別人的作法,不尊重對方的心態行為。張狂的反面是仁慈,包括了解。沒有人是樣樣都會。今天你有能力幫助這人,未來有可能你要這人幫助你。因此,在幫助他人時,必須要你尊重對方。
(4) 愛心幫忙要單純﹕
“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”。(13﹕5)這是幫助別人最重要的動機﹕幫助人是為別人益處,不是為自己益處,應當沒有自私利益在內,例如希望別人報答,賞識,讚美。這一切若是出自別人的心意,那是好事。千萬不可是你想得到的報償。當你為人作了事,人家沒表示,沒稱讚,沒誇獎,也沒記念,你的感覺怎麼樣?你心中的想法反應,可以用來衡量你的動機是否單純。
幫助他人正確方式﹕
(1) 向最好榜樣學習﹕ 在幫助無助的人這事上,最好的榜樣是神,神一直是無助者最佳的倚靠,他永不拒絕弱的祈求,是孤兒的父親,寡婦的丈夫,是窮乏人的盼望。神有的豐盛,極樂意幫助無助者,你若需要一個好榜樣,應當向神學習。
(2) 認識聖經的教導﹕聖經有數不清的教導要世人互相幫助,富者要看顧貧乏者,大能的要幫助軟弱的,富有的要多施捨。聖經也教導家人之間要互相幫助,照顧,教會中人更應互助有無,要關心社會上貧苦無依者,有能力行善而不行,就是犯罪得罪神。
(3) 幫助別人是機會﹕當神將一些有缺乏的人放在你生活四週,他是在給機會去為他們作些事。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是個極好的榜樣。神時常將有能力的和有缺乏的人配搭一起,使人可以發揮所長,有機會幫助他人。不可白白將助人為樂的機會留掉。
(4) 幫助別人是福份﹕你手中若有能力幫助他人,表示你比他們更富足,更有能力,更有智慧,你處在一個比人更有利,更高的地位,這豈不是福份嗎?神應許賜福給肯幫助他人的人。在路加福音6﹕38,神應許說﹕“你要給人,就必有給你的。並且用十足的升斗,連搖帶按,上尖下流地,倒在你懷裏,因為你什麼量器量給人,(神)也必用什麼(同樣)的量器量給你們。”不要以為幫助人要損失時間,金錢,體力和心血,這實是真的,是要付出的。但神應許加倍賜給你福份,報償你為幫助人而付出的,多到你無地可容,你肯定不吃虧。
結論﹕
(1) 這只是個故事﹕童軍有句格言﹕“日行一善”,目的是要當童軍的少年人學習幫助人。有一天清晨,四位少年童軍向導師報告他們作天的善事;他們四個人幫助一位老太太過馬路。導師聽了很高興,稱讚他們作得好。不久之後,導師想一想,為什麼幫助一位老太太過馬路需要四個人,他叫了那四個少年人來,問他們為什麼四個人要同時幫助一位老太太過馬路。四個少年童軍一起回答說﹕因為那老太太不肯過馬路,所以我們四個人抬他過去。
(2) 不可錯過蒙福﹕能幫助人實在是福份,將神對你的祝福分給別人更是神祝福的管導,這也是神祝福我們的原因,不單單是給我們,也通過我們給別人。神應許加倍賜福給你,報答你的慷慨,愛心和你因幫助所付出的代價,神的祝福比你的付出多而又多。故此,你若有機會,有能力,不要吝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