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耶穌基督十架七言” (尤牧師)
經文﹕ 羅馬書5﹕6-11 (復活節)2012年4月8日
引言﹕
(1) 最後遺言十分重要﹕ “最後遺言”是指一個人在臨終之前所吩咐的話,是他希望死後有人誠實地執行他的吩咐。不論是從法律看,或從家庭立場看,人都應當尊重死者的遺言,照他的意願辦事。
(2) 耶穌基督十架遺言﹕當耶穌被釘十字架之時,他說了七句話,是他對世人的吩咐指示,去完成他降世為贖世人眾罪的願望。只要細看他在十字架上這七句話,我們能明白他一生所成就的救贖大功。從他這七句話,我們看見神對世人的大愛和恩典,為救世人免至沉淪。
第一言﹕ “父阿,赦免他們,因為他們所作的,他們不曉得。”(路加23﹕34)
(1) 經文意義﹕耶穌十架七言的第一言是“赦免”,這是十分重要和有意義的一句話,耶穌的降生和釘十字架,最大目的是為了要付出贖價,使世人的眾罪能得赦免,能因此與神和好。罪得赦免不只是為信主的人得到,也是為那些未認識主不明白救恩的人預備,只要他們能真誠悔改,認耶穌為救主,他們的罪都可得到赦免。(約一1﹕9)“赦免他們”是指眾人,包括那些誣告的人,忍心釘他十字架的人,嘲笑漫罵無知的人。神對人類的赦免是全面的,不分種族,家世,學問,背景,社會階層,只要認罪,悔改,就必蒙赦免。
(2) 實踐應用﹕你相信神的大愛和恩典能赦免你的罪嗎?你有否誠心向神認罪,求他的赦免?神既然赦免你所有的罪,你能赦免那些曾經得罪你的人嗎?
第二言﹕ “我實實在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。”(路加23﹕43)
(1) 經文意義﹕當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時,下面有許多在嘲笑辱罵他,包括宗教首領,羅馬兵丁,和烏合之眾。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兩個犯人中,有一個也隨夥取笑耶穌。但另一個犯人看出耶穌是無辜被釘的,他要求耶穌當他得國之時,求耶穌記念他。(23﹕42)耶穌的回答是出人意料之外的應許“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”。“樂園”這字原是“園”的意思,猶太人傳統相信是伊甸園,是神所造,完全美好無瑕疵之所在,是義人死後的去處。雖然這個犯人從前沒信過耶穌,也沒有跟從耶穌作過一天主的門徒,但是他對耶穌得國(天國)的信心使他與另一個犯人不同,使他能接受神所賜的恩典,得到永恆生命。。許多年之後,保羅清楚解釋這靠恩典得救的真理,他說﹕“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並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”。(弗2﹕8-9)
(2) 實踐應用﹕我們應當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,也應當忠心事奉他,榮耀他。但我們要明白一點﹕這一切好事都不能使我們得救。我們得救全靠神的恩典,不靠人的行為,假如你從前未曾決志信主,今天決志信他,不會太遲。。在什麼時候信耶穌,什麼時候就可以與他同在天堂。
第三言﹕ “母親,看你的兒子”又說
“看你的母親”。(約翰19﹕26,27)
(1) 經文意義﹕耶穌將近死去之時,他的母親馬利亞和其餘一些人留在十字架上邊。除了那被稱為“他愛的門徒”之外,其餘的門徒都早就蹓走。大多數聖經學者認為那“主愛的門徒”就是約翰。馬利亞站在耶穌的十字架下面,更加強“耶穌人性”的一面。雖然最重要的
“耶穌是神的兒子”。但我們不可忘記他也是一個
“母親的兒子”。當時馬利亞為兒子的慘死傷痛至極。但耶穌沒有忘記他為人兒子的對母親的責任。看看上面這兩句話,我們清楚看見他對母親的關愛。
(2) 實踐應用﹕太多時候,我們過份注重耶穌是“神的兒子”這一面,卻忽略了他也是“母親的兒子”另一面。我們忘記聖經所說“道成肉身,住在世人中間”。(約翰1﹕14)耶穌真真正正是神人合一的總和。我們可以從他的遺言學習該如何孝敬奉養我們的父母。只要有心,總有辦法。
第四言﹕ “我的神,我的神,你為何離棄我?”(馬可15﹕34)
(1) 經文意義﹕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面對死亡,但他不忘記聖經的話,詩篇22﹕1﹕“我的神,我的神,你為什麼離棄我?”他引用詩篇的話來吐露他心中的呼喊﹕我的神,你為何離棄我?這是耶穌一生面臨最痛苦的一刻﹕被神掩面不看,拒絕。我們看到耶穌進入地獄,與神分離的痛苦,因為他背負了全人類的罪。他心靈的傷痛比肉身被釘十字架更甚,何止千萬倍。
(2) 實踐應用﹕與親人分離,人人都會感到傷痛,特別是當我們還小的時候。但我們沒有任何人嘗試過與神分離的體驗。從耶穌的慘痛哭求,我們只能略略看出些跡象。我們可以想像得到,有一天如果我們要永遠與神隔絕時那才是人生最慘痛的經歷。
第五言﹕ “我渴了”。(約翰19﹕28)
(1) 經文意義﹕當耶穌被掛在十字架上經歷慘痛的乾渴是容易明白的,從他在客西馬尼園起,他就不斷流汗,流血。當他喊叫“我渴了”之時,那是要求解渴的呼求。可惜的是兵丁竟然用醋給他喝,加增他乾渴的程度。(19﹕29)這句話大概是從詩篇69﹕20/21引用而來﹕“辱罵傷破了我的心,我又滿了憂愁,我指望有人體恤,卻沒有一個。我指望有人安慰,卻找不著一個。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,我渴了,他們拿醋給我喝”
。
(2) 實踐應用﹕耶穌為救世人免至沉淪,被釘十字架,心靈傷痛,身體乾渴,我們卻要為自己的靈魂渴望神的救恩,赦罪和永生,我們當省察,我心中渴求的是什麼?合不合神的心意?如何得到神的滿足來消除心中屬世的渴求。
第六言﹕ “成了!”(約翰
19﹕30)
(1) 經文意義﹕你如果看過Mel/Gibson所拍的電影(The/Passion/of/Christ)“基督受難”,你必會明白我看那電影片中耶穌被虐待的情景。當電影完場時,你會有一陣
“解脫”的感受﹕
“感謝神,終於完了”。希臘文翻成英文﹕
“成了”一字可譯成
“成功,全部完成”。耶穌死在十字架上,真正“完成”了他降世為人的目的,成為人類贖罪的代價。他的死又為“救恩”開了“完全”的門,去接受神拯救的恩典,絲毫不缺,主已為人類付清全部罪債。人不必也不可能用任何方法,方式去取得神的赦免。
(2) 實踐應用﹕如果你相信神在你的生命中有他的目標,正如他在耶穌生命中有目標一樣,你會不會像耶穌那樣忠心地去完成神在你生命中的目標?人類的任何目標,永不能與神的目標比較。人的人生目標永遠是暫時的,當我們離開世界時就一切變為無用,毫無意義。因為我們不能將世上任何事物帶上天堂。今天你我應當為神在我們生命中的目標努力,並且盡心盡意去完成。
第七言﹕ “父阿,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。”(路加23﹕46)
(1) 經文意義﹕第四言是引用詩篇22﹕1,這裏第七言是引用詩篇35﹕1:“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,耶和華誠實的神阿,你救贖了我”。耶穌將他死後要發生的一切事交托給他的天父﹕”我死後一切的後果,全是你的責任。”死在十字架上是耶穌的責任,他的死要成就什麼,是父神的責任,真了不起的宣告。
(2) 實踐應用﹕你的生命前途如何,你能作些什麼?你死後會發生什麼事,你有能力控制嗎?答案是﹕不能。世上沒有人能對生命的前途和死後發生任何事情。因為那是神的事,只有神才知道,只有神才有能力掌管。故此,一首詩歌說﹕“信靠順服,此外並沒別法”。一點也不錯,因為神是全知全能的神。
結論﹕
(1) 更好認識耶穌﹕認識耶穌最好的方法是聽他口裏所說的話,特別是他臨終的遺言。認識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七句話,使我們看到他的心思﹕他如何愛世間上的人,如何為人類犧牲,使人可以得救。人若拒絕耶穌的大愛,等於是“自取滅亡”.
(2) 更好認識自己﹕你已經唸過耶穌十架七言,也聽過這七言的意義和應用。你能不能謙卑下來向耶穌認罪,求他的赦免。你更可以求神給你順服的心,認識他在你生命中的計劃,使你成為神合用的使者,帶領家人,朋友來認識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