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奇妙的救贖”
(尤牧師)
經文﹕以弗所書1﹕3-9 2014年4月27日
引言﹕
1)
救贖的法律意義﹕聖經用六個源於羅馬法律的名詞來表示救贖的意義﹕第一,Dikaioo,代表一個原本有罪的人在法律程序上被宣判為無罪。第二,Aphiemi,原意是抹去,例如一個欠債的人,被債主將欠債抹掉,免除。第三是Huiothesia是指认一個毫無關係的人作他的兒女。第四,Katallasso指兩個敌對的人在法庭上和解。第五個是Agorazo,是指一個 “購買”手續,如同耶穌用他的血將有罪的人買過來。最後第六個是Lutroo,是指一個原來被捆綁的人得到釋放。聖經常用這字來描寫救贖。
2) 救贖的聖經意義﹕在新約時代的羅馬帝國中,據說有超過六百萬個奴隸。買賣奴隸是合法的交易,且是重要的商業行為。如果有一個人想使一個奴隸得自由,他可以花一筆錢向奴隸主人將那奴隸買下來,然後通過法律程序,使他得自由,不再成為任何人的奴隸。這個過程就是新約聖經所描寫的人類得救的意義﹕人類原來是賣給魔鬼作罪的奴隸,但基督用他的血將我們買出來,使我們從罪中得到釋放。自從人類始祖犯罪開始,每一個人生下來就有罪的本性,無法克服,只知行惡,與良善公義的神隔絕,世上沒有一人有抵抗犯罪的本能。因此,人人都犯了罪,需要神的救贖。
救贖來自救贖主﹕(1:3)
1)
神是救贖的起源; “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,他在基督裏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“。在救贖這事上,神是最先起意救贖世人,他也為救贖預備贖罪之祭。並且一直執行救贖大功,直到成全。這完全是基於神的愛。在神一切屬性中,愛是至高無上的,超過任何別的屬性。神若沒有愛,那他就成為一個無情的警察,法官和劊子手,世上一切罪人,沒有一個能存活。在弗2﹕4-5中,聖經說 “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,因他愛我們的大愛,當我們還死在過犯中的時候,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。”
2) 基督是救贖贖價﹕ “父神在基督裏賜給我們天上的各樣屬靈福氣。”(1﹕3)這正如約翰3﹕16所說﹕ “神愛世人,甚至賜下他的獨生子。”神的兒子耶穌基督是神為救贖世人,所預備的贖價。救贖源於神的愛,贖價也源於神的愛。神的愛是救贖的一切,沒有別的動力能使世人得救贖。
救贖對象是罪人﹕(1﹕4-5)
1)
我們被神所揀選﹕ “就如從神創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。”(1﹕4)在我們向世上傳福音時,時常勸人們要揀選神,揀選信耶穌。但聖經明明說,不是我們揀選神,乃是神揀選了我們,乃是在世界未被造之前已經立定的旨意,救贖不是人的作為,完全是神的作為,也不是因為人墮落之後才想到的,乃是在萬物未造之前已經立定的。
2) 我們成為神兒女﹕ “又因愛我們,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名份。”(1﹕5)在羅馬帝國時代,認養是一個非常流行的風俗。一些有名望的大世家,廣徵人才,尋到了就通過法律手續,將原來的外人,認養為兒子,可以接續掌管家產,地位。這跟現在領養孤兒完全不同。被認養的人是大有才華,前途的人,光榮的身份。聖經說神領養我們為他的兒女,乃是藉著耶穌造成的。在後面2﹕19節,保羅又說﹕ “這樣,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,乃是與聖徒同國,是神家裏的人。”
救贖的重大代價﹕(1﹕7)
1)
救贖大功代價沉重﹕ “我們藉著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,過犯得以赦免。”(1﹕7)救贖人類的代價是神兒子耶穌的血。神為救贖人類,捨去耶穌的生命。世上沒有任何宗教的救主為信徒捨命。流血表示死亡,這裏是 “代替人類的罪而死”。耶穌自己說明﹕ “這是我立約的血,為多人流出,使罪得赦。”(馬太26﹕28)這是主耶穌在設立主餐時預言的。舊約時代,人犯了一樣罪,就要用一頭祭牲的血(命)去獻祭(赔償)。你想一想,當耶穌要赎世人的一切罪,包括古今未來的人類一切的罪,應當付上多少祭牲呢?世上沒有人能為別人的罪代贖,因為世人都是罪人,只有耶 穌是無罪的羔羊,他的代贖神才能接納。
2) 救贖大功人人可得﹕ “二十四位長老,俯伏在羔羊面前,他們唱新歌說﹕因你曾被殺,用自己的血,從各族各方,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,叫他們歸於神。”(啟示錄5﹕8-9)耶穌用生命為世人付出代價,一次過為世世代代的人類,償還了罪的贖價,叫世上萬國萬族萬民都能因信耶穌得救。
救贖大功奇妙無比﹕
1)
過犯得以赦免﹕“我們藉這愛子的血,得蒙救贖,過犯得以赦免。”(1﹕7)救贖的最大目的是使蒙恩得救的人,罪過得以赦免。這本是新約聖經的中心主題,這也正是所有蒙恩得救的人最大的福份。我們靠耶穌的血得到過犯的赦免,完全是不可思議的恩典,使人類可以永遠脫離原本舊約聖經列舉的規條。正如約翰一書2﹕12所說﹕ “小子們哪,我寫信給你們,是因為你們的罪孽靠著主的名得了赦免。”(弗2﹕12)人類不斷會犯罪,故此,贖罪的祭物是神自己揀選的,才能不斷得以回頭,赦免和得到永生。
2) 得著屬靈智慧﹕ “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,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。”(1﹕8)得蒙救贖的第二件大事是神將屬靈智慧充充足足地賞給我們。 “智慧” Sophia是注重屬靈的悟性能力,得以明白神各種屬靈奧秘:如生与死,神與人,罪和赦免,天堂与地獄,永恆的將來,這些事,只有從神而來的人才明白,重視,追求。 “聰明”一般指對屬世事的領悟性,指屬世生活,物質,現實人生有關的知識。一個从罪中得救贖的人,不但得著罪的赦免,同時也得著屬靈智慧和屬世的聰明。許多屬世的人有屬世的聰明,但卻沒有屬靈的智慧。盡管他們在屬世事物上有聰明,他們卻沒有屬靈智慧去明白屬靈的價值和追求的福份,只有蒙恩得贖的人才有這些福份。
得贖之人正確回應﹕(羅馬書6﹕1-4)
1)
不可繼續活在罪中﹕ “這樣,我們可以仍活在罪中,叫恩典顯多麼?斷乎不可,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,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?”(6﹕1-2)這是已經得蒙救贖的人常常要掙扎的老問題﹕有人認为,既然神大有恩典,我們就可以不斷活在罪中,反正神的恩典會更多饒恕我們。盡管得贖的人仍然會面臨試探,引誘,仍然有失敗跌倒,但這卻不是說我們因此就可以名正言順地不斷活在罪中。反過來,我們既是得贖的人,應當天天警醒,持守信心,不能讓肉體的軟弱控制我們的人生。正如耶穌鼓勵門徒﹕ “總要警醒禱告,免得入了迷惑。”(馬太26﹕41)保羅也曾因肉體的軟弱痛苦呼求,最後他仍然是靠著主的大能大力,就能勝過了。(羅 7﹕24-25)
2) 乃要活在神榮耀中﹕ “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,像基督藉著神的榮耀,從死裏復活一樣。”(6﹕4)教育家們研究結果,認為學生若穿著校服(學校規定制度)他們的舉止言行會更加約束,不太過份放縱亂來,因為制服帶著學校的名聲,榮譽和制止的心理作用,學生自然會比較守規矩。同樣道理,如果我們知道神的榮耀在每個得救贖的人身上,正如學生穿制服那樣,我們會更注意活出神榮耀的光輝,活得更似神兒女的樣式。神救贖我們不只要赦免我們的罪,使我們得永遠生命;神更要我們在世上不斷為他的榮耀作見証。(徒1﹕8)
真理應用﹕
1)
為已經得救贖者﹕已經蒙神救贖的人,最少有兩件事要作﹕
a) 為所蒙的恩典和救贖時時存心向神感激,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,天天必須
放在心中,表示在口中的事,永不可忘記神為救贖我們所付出的重大代價。
b) 我們屬靈生命之生存,全靠神所賜,因此,我們的生活行為該是如何謹慎小
心,活出主所期望的樣式,使神因我們得榮耀。
2)
為未曾得救贖者﹕你在這世上所能努力得到的一切,在你離開世界之時,沒有一樣能帶走,更不必說帶上天堂。數不清的人已經試過,都失敗了,太遲了。記住你有一個寶貴的靈魂,你在活著的時候,必須為你靈魂將來歸宿作好計劃,你死後,靈魂去那裏。神愛你,已經為你預備了得救贖的途徑,使你的靈魂能在天堂與神同在,你只要作一件事,接受神的恩典,接受耶穌作救主,求他赦免你的罪,救贖你的靈魂。